武汉拟规定,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可获补200万元
2018-05-04 09:02:27 来源:汉网

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日讯(记者马振华)长江日报记者5月3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,《武汉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》 正在征求意见。该《办法》明确了支持标准,最高可获补200万元。

武汉市发改委表示,为推进生态化大武汉建设,促进武汉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,我市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。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的方式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生态化大武汉建设,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。

据悉,支持范围包括五大类:第一类是循环经济重点工程,包括循环经济、资源综合利用及交易平台建设等。第二类是节能重点工程:包括节能技术改造工程(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),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等。第三类是基础能力建设,包括能源管理体系建设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、重大课题研究及智库建设等;第四类是试点示范认定,包括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企业/社区/园区/城区认定、清洁生产企业、循环型企业认定等。第五类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支持的其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。

《办法》对这五大类中每种项目明确了相应的支持标准。其中,新建改扩建项目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对获得“清洁生产企业”、“循环型企业”称号的企业,按10万元/家给予支持;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低碳企业/社区按10万元/个给予支持,低碳园区按50万元/个给予支持,低碳城区按100万元/个给予支持。

 

  • 为你推荐
  • 公益播报
  • 公益汇
  • 进社区

热点推荐

即时新闻

武汉